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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观赏种植罂粟也违法

1998-07-18 来源:光明日报 刘萍 杨远帆 我有话说

工作了几十年,老李终于退休,可以安享晚年了。往日的业余爱好:侍弄花草,成了老李平素生活的最主要内容,而且,老李还四处搜集自己没有的品种来点缀自己的花圃。某天,郊游的老李被田野中一丛极为茂盛的野花吸引,走近一看,只见这花开得娇艳、美不可言。老李高兴异常,连忙挖了几兜带回家种在花盆中。没多久这花就繁衍开了,引得邻居纷纷前来观赏。其中一位见了这花后大吃一惊,询问老李怎么种起罂粟来了?老李也颇感意外,但随即又想,自己仅是因为喜其艳丽而种植,纯为观赏,并不打算借此进行不法行为,就不以为意。但不想,老李种植罂粟的消息却一传十、十传百的传开了,当地公安局找上门来,铲除了罂粟花,并对老李进行治安罚款1000元。老李觉得很委屈,咋连为观赏种植罂粟也要受罚呢?

毒品问题已是当前极为严重的丑陋社会现象,造成的恶果众所周知。1990年11月,我国成立了国家禁毒委员会,制定了“三禁”(禁吸、禁种、禁贩)并举,堵源截流,严格执法,标本兼治的禁毒方针。消灭毒品,禁止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是堵住源头的最好办法。为此,我国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第三十一条规定:严厉禁止违反政府规定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,违者除铲除其所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以外,处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,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这一规定,禁止因任何原因种植毒品原植物。老李虽为观赏而种植罂粟,也因违反该规定而属违法,受罚理所应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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